导语:2017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促进职工住房消费的实施意见》,将机关、企事业单位非编制用工人员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全覆盖,放开鼓励非公企业、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和农民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017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促进职工住房消费的实施意见》,将机关、企事业单位非编制用工人员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全覆盖,放开鼓励非公企业、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和农民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该意见下发后,五县(区、市)政府分类、分级强力推动财政全额供给单位的非编制用工住房公积金制度全覆盖,对行政区域内的住房公积金匹配问题进行了细化研究和安排;用人单位认识到位,克服了经费紧张、资金压力较大的困难,不推不等、不靠不要,切实做到了应覆盖尽覆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工作的主体责任,着力强化政策宣传,向用人单位准确解读政策,采取了一对一服务的方式,仔细核准应缴职工、缴交工资基数和缴交比例,协助测算匹配资金额度,为用人单位提供了周到细致的服务。
实施一年来,全市新增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单位528个,新增缴存职工18106人,扎实有效推进了全市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工作,维护了职工的住房保障权益,有力拉动职工住房消费和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